(一)申请执行人的主要权利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案件管辖规定
1.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
执行问题概览
一、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第二,如果您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
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变更,已执行财产如何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在执行中或执行后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能够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
案外人能否提出执行异议?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
执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诉中委托调解告知书
人民法院 诉中委托调解告知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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