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案件,您应当知道的“有所不能”

强制执行539字数 396阅读模式

一、能否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全部执行?

不可以。被执行人有请求保留必要生活费、生活必需品的权利。

二、能否通过向执行人员说情送礼等方式加快执行?

不可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事人不能向执行人员说情、宴请、送礼或为执行人员支付娱乐、旅游、健身等费用,否则,会被追究行贿的法律责任。

三、被执行人与执行人员有不正当交往,怎么办?

您如发现执行人员谋取不当利益或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权等,可以向执行局长反映,也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四、被执行人名下却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如申请执行人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证据或线索,人民法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执行期限届满前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五、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责任编辑:贺治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