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长面对面–你想知道的执行工作这都有

强制执行790字数 1050阅读模式

“执行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到底有多难?难在了哪里?“执行不能”又是什么?自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要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盼越来越高。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通报,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全省12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前五位。由桃江法院、桃江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亮剑执行难”微访谈采访了桃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志群、执行局政委张爱宝,一起聊聊法院执行工作中的经验心得。

主持人:我们更多知道的是法院的审理工作,端坐法庭,坐堂审案,但对于执行工作,还真是不怎么了解,能请您具体谈一谈吗?

吴志群:审判和执行,是法院工作的两大块。执行是案件审理完成后,兑现胜诉者权益的程序。我们执行法官的工作状态就是在不停地查人和找物。

主持人:之前有一种说法戏说执行就是“讨债”,都说要将钱从别人口袋里掏出是世界上最难的事。我看你们这个活不好干。

张爱宝:是的,执行是个苦活、累活、有风险的活。千里奔波,昼夜出动对于我们是经常的事情。

主持人:一般情况下,钱都能执行回来吗?

吴志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多数都能执行到位或者部分执行到位。

主持人:那就是说,还是存在申请了执行,却没有执行到位的情况?

吴志群:是的。这种情况叫执行不能。所谓执行不能是相对执行不力而言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我们有很多的措施来执行到位,如果没有穷尽执行强制措施,那是执行人员主观上的问题,是执行不力。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他的财产只供维持他的基本的生活,这样的案子没法执行到位的,这就是客观上的执行不能。

张爱宝:对于我们执行法官而言,有一种痛和无可奈何,叫执行不能。我们没有懈怠,也没有消极办案,而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没有财产,执行从何着手?

主持人:执行办案的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你怎么确定他是还是没有财产呢?

吴志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会在数字法院的办案系统里面提起财产查控。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公司股份、车辆登记、微信钱包、支付宝、证券等进行一轮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采取相应的财产控制措施。就是查封、冻结、扣划、抵押等。财产不够履行的,我们会进行更深入的现场调查,查不动产、公积金、理财产品、股息红利等。只要有财产,就不怕执行不了。

主持人:如果被执行人有一套房子,自己住着,可以用于强制执行吗?

张爱宝:房屋一般是可以执行的。如果房屋面积大、价格高,我们可以依法评估和拍卖,然后给被执行人保留约8年的租金,让他自己另行租房居住。如果该房屋扣除租金后基本没有什么残值,我们不会去强制腾空和拍卖。

吴志群:是的。我们要加大执行力度,但还是要做到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要兼顾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正当的生产经营权益。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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