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法官,我知道他肯定有财产的,我提供给你线索,你能查到吗?
法官:感谢你提供的线索,我们会在执行立案后,通过网络查询方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系统现已实现了与银行、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网,可以随时掌握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社保等信息。
责令报告财产:对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执行法院应当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金钱债权执行中,报告财产令应当与执行通知同时发出。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财产处置措施: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拥有所有权的实物财产,如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养老金、支付宝账户等,可以直接进行冻结、扣划;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可以进行冻结,强制平仓;对房产、在建工程等不动产,车辆、船舶等动产,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也可进行冻结限制交易流转,必要时进行拍卖、变卖。
实践中,执行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可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进行查封冻结的财产远远不止以上范围,拆迁款、住房公积金,甚至飞机、手机靓号、产能指标等都有成功控制处置的案例。
申请执行人:法官,他明明有钱出去旅游,但是一直不肯还给我,法院也没查询到他名下的财产,是不是你们就不能执行了?
法官:当然不是,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我们现已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措施,其又有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拟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对被执行人来说,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衣食住行处处受限,不能乘坐高铁、飞机,入住星级宾馆,不得旅游、度假等。
限制出境:法院采用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一套组合拳,对于需要出境、旅游的被执行人效果显著。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相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上了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均会受限。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会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工商管理部门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使用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也会受到影响,互联网联合信用惩戒正在消费金融、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方面全方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罚款、拘留: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碍执行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一些“老赖”企图采取隐匿、藏匿或“失踪”的方法逃避执行,但随着失信惩戒机制的完善,“老赖”终将无处可逃。法院与公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由公安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有的法院还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居住、出行等信息的查询功能,并可实施手机轨迹定位,身份证临控定位等人员控制功能,相信这项举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亦不远矣。
法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拒不履行,寸步难行。
对抗执行,你怕了吗?
责任编辑: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