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因地制宜 交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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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桦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常常成为影响法院执行工作的重重障碍,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地方基层法院如何拆除这些藩篱,攻坚执行难,为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桦有一套自己的见解。

执行周刊:在攻坚执行难这场硬仗中,同安法院作为一个经济特区的基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哪些特殊的困难?

李桦: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积极响应,立即行动。我们将执行案件进行统一的梳理,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法院的执行案件执行难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法院地处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纠纷较多,执行案件量大;又因为同安区在厦门属于农村面积最大的区,涉农执行案件占比大。另外,位于工厂区旁的农村自建房如何处置?涉农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如何有效查找?常规惩戒措施对涉农案件的被执行人不奏效怎么解决?这些难题也困扰着我们。

执行周刊:面对这样的难题,同安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桦:重症就要下猛药。梳理出执行案件的共性难点后,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助力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难题。同安法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出台《涉农案件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简称《规范》),对症下药、因地制宜,让“老赖”在村内寸步难行;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发文《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从严打击拒执行为;法院还在同安区的每一个村(居)聘请1名以上人大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执行、文书送达、调解等工作。

执行周刊:同安法院是如何落实以上举措的?

李桦:为了让制度从纸面落到实处,法院建立了全市首个“执行110”报警平台,将报警平台的热线通过法院的官方平台以及市级主要媒体公开,24小时有执行人员接警,15到30分钟出警,真正做到群众的事马上就办;法院还长期开展“赖账必拘”执行清扫行动,由院长、副院长亲自带队,不定时夜间、拂晓出发,逐镇逐村展开拉网式拘捕,让“老赖”们寝食难安。

执行周刊:同安法院的执行力度如此之强,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桦:通过开展涉民生案件、小额标的、清巢腾房等专项执行行动,同安法院妥善执结9家公司2400多名工人工资系列案件955件,执行标的额约5770万元,强制腾房17套,对拒不履行协执义务的案外人开出厦门法院“史上最高额罚单”,实际执行到位率居全市第一,位居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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