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是整个诉讼程序中最为重要,也是耗时最多的一个环节。在司法实践中,受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社会诚信缺失等因素影响,当事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等现象十分突出。为解决长期困扰的送达难题, 2017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手机短信等电子送达可以成为法院文书送达的一种有效方式。为解决执行中的送达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泗洪县人民法院于近日探索启用电子送达平台,通过与移动、联通、电信等三大通信运营商适时对接,达到即时送达的效果。
下午14时18分10秒,泗洪法院通过点击“运营商实名制查号并发送”,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发送到被执行人在运营商处实名登记的的手机号码上。
下午14时18分14秒,也就是发送4秒钟后,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已接收。
下午14时18分25秒,系统反馈被执行人接收成功。
10分钟左右,该被执行人打电话过来,表示已收到泗洪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申报。
紧接着,又一案件的被执行人打电话告知执行员,他收到了手机上泗洪法院发送给他的执行法律文书。收到后,他私下已与申请人达成协议,于近日就前往法院执行局办理结案手续。
电子送达,有三大优势:
更安全:全程留痕,避免纸质文书材料丢失的风险和人为操作失误;
更快捷:不仅一键送达,而且到达即生效,不会再发生拒签拒收现象;
更节省:省心省力又省钱,大大降低了送达工作的成本,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及材料均可适用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的具体内容: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件信息、通知内容、权利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电子送达的回证:送达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证受送达人“确已收悉”,送达回证至关重要,需要附卷、存档,以备日后查阅使用。该院采用的手机短信电子送达将使用技术手段,短信发送到受送达人的手机上以后,会生成短信回执,在法院案件系统中留存入卷,作为送达凭证。
电子送达平台号码:宿迁法院将统一使用“0527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完成手机短信送达,手机短信将显示的送达号码是统一的“052712368”号码。该院不会采用任何其他号码进行送达。
责任编辑: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