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度接收安置师职干部公告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12年度接收安置师职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接收岗位:信息管理职位1人(师职,事业编制)。
接收条件:中共党员,师职干部,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管理专业或工作经历优先。
请符合条件的同志于9月14日前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传真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67556340 67556327(传真)
电子邮箱:diaopeichu@163.com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