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系最高人民法院的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司法制度、司法政策、审判理论和应用法学研究,承担着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的工作,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批准,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录1名应届民商法学专业博士毕业生和1名应届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为法学研究人员。本岗位主要从事审判理论和应用法学研究,同时承担理论研究管理任务。
二、招录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行为记录,品行良好。
(二)2015年7月底前毕业并能获得法学博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家统招统分研究生。
(三)热爱应用法学研究工作,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运用一门以上外语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四)应届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30周岁(1985年5月1日后出生)以下,要求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研究工作的需要。
(五)在前述条件下,具有欧洲留学经历或具有审判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至4月3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本次招录信息公布在中国应用法学网、中国法学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和中国法院网法研所子网站以及中国法学会网站。
请符合条件者采用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同时以EMS方式邮寄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资格审查以经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为准。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或统招统分博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复印件各2份;
3.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复印件)或专著,应届博士3篇或1部专著、应届硕士2篇,以及其他公开发表作品的目录;
4.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笔试、面试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通知携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将审查报名材料原件。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于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体检、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2名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并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另行递补人选。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有关规定报批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中国应用法学网和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法研所子网站公示7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符合录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奕 韩建英
联系电话:010- 67555936,67555926
传真: 010-6710784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62
邮箱:fayansuo123@sina.com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下载: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