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度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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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经研究,2015年度法律实习生为:

北京大学:李婧一、叶逸群

清华大学:孙亮、雷彤

中国人民大学:崔赫、杨永凯

北京师范大学:李奕萱

中国政法大学:刘臻、李良

中央财经大学:金方斐、邱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姚敏、钮杨

国际关系学院:周可可

外交学院:张鹏翔、侯雨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刘深深、赵泓翔

中央民族大学:包世烨、张丽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任倬瑶、杨政勋

北京外国语大学:赵嵘、崔龙

北京科技大学:袁子惠

北京化工大学:秦婧然、刘乙璞

北京交通大学:王旭、乌云嘎

北京邮电大学:周鹏、燕林祺

北京林业大学:李娟、王昱

首都师范大学:张云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梁建坤

南开大学:张晗

吉林大学:齐英程、王杨

上海交通大学:张洁莹

东南大学:董玉泉

厦门大学:林璐

武汉大学:吴鹏杰

华中科技大学:宋林洁

华南理工大学:陈伊君

西南政法大学:薛飞飞、肖燕

四川大学:陈亚玲

中央党校:张伟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张晓玲、朱乾乾

感谢全国各高等法律院校的组织推荐!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