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立法计划出炉: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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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羊城晚报?羊城派】 

  4月1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出炉,共计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3件,安排预备审议项目25件。
  记者关注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更加注重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
  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3件,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5件,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8件。
  这些项目涉及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涉及人力资源市场、土地管理、中医药等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涉及社会信用、文明行为、司法鉴定管理等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
  此外,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将根据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提请审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安排了25件预备审议项目,将视情况在2021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
  据悉,今年的立法计划的总体要求是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广东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动立法高质量发展
  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
  今年的立法工作有哪些特点?据悉,今年对全省立法工作提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立法高质量发展等八项工作要求。
  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方面,要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防止和纠正部门利益偏向。
  同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积极研究采纳反馈代表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好草案有关制度设计第一关,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在推动立法高质量发展方面,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双区”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生保障等,积极主动作为,坚持急用先行,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对大湾区建设涉及的相关法规和立法问题,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
  发挥经济特区立法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深圳深入研究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等领域进行探索,拿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成果。
  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方面,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拓展人民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在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方面,落实有件必备,将各级监察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落实有备必审,加强主动审查,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律实施等开展专项审查。
  落实有错必纠,强化制度刚性,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沟通、函询等处理方式予以纠正。在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方面,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指导各市找准切入点,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一事一法,立法数量与立法能力相匹配。注重审查把关,严把合法性标准。
  支持广州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内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及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省地方性法规的部分规定,为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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