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探索创新 专门人民法院成中国司法“国际名片”

资讯动态832字数 2535阅读模式
 【稿件来源:法制网】 【作者:法制网】 

  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互联网法院……近年来,专门人民法院建设如火如荼。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开篇即提到专门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建设快速推进,既是司法专业化的必然发展趋势,也是现代司法积极回应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的重要体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说。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深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探访专门人民法院建设取得的成果。
  顺应发展形势
  某楼盘业主李某因不满房屋质量,在个人公众号上发表多篇吐槽某房地产公司的文章,被该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期间,该公司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李某停止发布涉及该公司的文章。
  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告诉记者,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法典规定的新制度,适用程序尚无明确规定。根据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的立法精神,法院比照诉中行为保全的相关规定,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具有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较大可能性,且其行为不具有现实紧迫性,驳回了该公司的申请。
  “作为人格权侵害禁令首案,此案是对民法典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适用程序的有益探索。”张春和说。
  据张春和介绍,2018年9月28日揭牌的广州互联网法院,是为全面发挥司法在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保障网络安全、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方面职能作用增设的法院,肩负着探索互联网治理规则、提升网络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的重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互联网案件,如网络购物合同、网络服务、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张春和说。
  司法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告诉记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司法改革的成果之一,于2014年11月6日挂牌成立,成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门人民法院和司法改革试点法院。
  上海金融机构云集、金融交易活跃。2018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我院紧紧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集中管辖金融案件,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国际金融交易规则话语权。”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对记者说。
  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彭新林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专门人民法院纷纷设立,目的是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解决社会新矛盾,这对于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司法能力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评选出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上诉人吴曼与上诉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入选。
  肖凯告诉记者,此案为全国首例在通道类业务中判决信托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案件,回应了业界关注的信托公司在通道类业务中是否应当免责的问题,厘清了信托公司合法经营的责任边界,为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解决同类信托产品纠纷提供了路径。
  据宋鱼水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门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与其他知识产权法院不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全国范围内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案件。
  “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关系到专利、商标等相关知识产权在全国范围内能否授权、注册以及权利效力的认定,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具有全局意义,影响着全国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案件审理进程和裁判结果直接关系到国内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起到枢纽作用。”宋鱼水说。
  运用传统司法规则和诉讼方式解决数量庞大的涉网纠纷,不仅成本高而且流程长,对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制度都提出了巨大挑战。
  “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等特征,决定了网络空间争议解决机制的内在要求是低成本、高效率和零距离。”张春和告诉记者,互联网法院不仅推动诉讼主体、要素、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还在在线诉讼规则、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
  “特定类型案件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和审判,有助于提高相关专业领域审判专业化水平,有效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刘静坤解释说,在知识产权、互联网和金融等领域,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对审判人员素质、审判规程和证据规则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建设专门人民法院有助于汇聚优质审判资源,将好钢用在刀刃上,积极促进审判的专业化,形成更多高质量的裁判规则,实质性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努力探索创新
  “专门人民法院特别是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互联网法院的先后设立,是中国司法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直接体现,这些专门人民法院形成的裁判规则,特别是在新领域的开创性规则,已经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成为中国司法一张亮丽的‘国际名片’。”刘静坤说。
  聚焦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广州互联网法院研发5G智慧审理平台、“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新体验。提炼涉网规则,依法审结“e互助拒付会员保障金”案、“网约车中途加价”案、“人工虚假刷量”案等新类型纠纷案件,通过裁判规则划定网络空间行为边界,服务和保障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加速实现。
  正如刘静坤所言,各专门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履职,努力创新探索,建设发展喜结硕果。
  宋鱼水告诉记者,6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0275件,结案89774件,妥善审结了一批涉及国家核心技术、文化创意、重要工程和知名品牌的案件,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
  力推繁简分流改革,开通执法办案的“高速路”;首创示范判决机制,畅通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新渠道;首创大宗股票处置新模式,解锁案件执行的“金钥匙”……上海金融法院推出一系列新机制、新举措,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如何科学合理地推进专门人民法院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驾护航?
  彭新林认为,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要注意与审判组织改革、审级改革等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充分体现司法规律,切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既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也要避免一哄而上,真正体现出专业化审判的功能和价值。
  “现有的专门人民法院建设,主要是整合已有的司法资源,因此,要妥善处理专门人民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关系,避免削弱普通法院的审判功能,防止法院组织碎片化。”刘静坤建议,综合考虑特定领域案件数量、司法资源等因素,从战略性、系统性、长远性考虑,坚持合理设置原则,使专门人民法院发挥更加高效有力的作用价值。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