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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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作出总体规划。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人民法院推进落实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决胜之年。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落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司法改革工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工作要点》提出了8个方面33项举措,对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改革主体责任、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便民司法制度体系、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完善人民法院机构职能体系、健全完善诉讼制度机制、健全司法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的改革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面贯彻中央改革部署。《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标对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并将今年改革工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具体明确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工作任务。
  二是紧密贴合司法改革实际。《工作要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已经成熟的司法改革经验做法继续巩固深化,并推动上升为制度;对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举措继续加大力度、深化完善;对有待跟进的改革配套措施及时推出、有效整合,力争推动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坚持系统集成的改革思路。《工作要点》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既有对最高法院机关自身的任务要求,又有对下指导、督察落实的工作安排,全面加强改革的统筹管理、宣传解读、激励评价,突出强调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印发了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将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为106项具体改革任务,明确每项任务责任单位、成果形式和进度要求,加强统筹管理、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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