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特大走私象牙案一审宣判

资讯动态630字数 416阅读模式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贺林平】 

【人民日报】特大走私象牙案一审宣判

 

本报广州1月5日电  (记者贺林平)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成宗等17人特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处首犯陈成宗无期徒刑。据介绍,该案涉案象牙价值超过10.2亿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陈成宗、林智勇、蔡守端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管理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属国家和国际公约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入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法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成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林智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蔡守端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不等,同时分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共计211.5万元,查扣在案的涉案财物和赃物均依法予以没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