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 2021年4月30日强制执行630字数 57阅读模式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点赞 https://www.geenen.cn/20591.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