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海宁 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 副监事长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16年的最后一天,在广东省第11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上,本人作为监事会副监事长的候选人在竞选发言中谈到要以动态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来实现监督的理念。在当选了副监事长后的近四年的履职过程中,对这几种监督方式有了更多的体验和思考。
1、 动态监督
首先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是动态的,监督方式也必须是动态的。上任伊始,首先面临各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的选聘,监事会这几个选聘小组都派监事监督,此外,这委派了流动监事,本人正好担任此职。评议工作开始时,本人发现各评议小组人员有多有少,为了公平起见,马上建议领导调整,补充合资格的相关人员,使得评委的人数形式上是一致的。其次,我所负责的监督小组是与分管纪律口的副会长对接,其中包含了复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三个委的工作既独立又有密切联系,工作会议也是有分有合,我经常是要赶场,用动态的方式来完成这种监督工作任务。此外,所谓动态还有社会动态中,涉及到律师和律师行业的热点监督,这些年来,广东律师行业发展迅猛,连续多年律师人数在国内省级范围占据第一位,同样行业内的热点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因此动态监督就必须回应网络时代的行业变化、公众热情、热点问题。配合司法行政,党委部门密切注意行业动态,及时监督,旗帜鲜明地督促律师专业委员会与律师协会的投诉中心和维权中心一起发出协会的声音,及时反馈和处理涉及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热点问题。
2、 全程监督
全程监督就是:1、事前监测,未雨绸缪,对可行性、实操性、客观性有预见性地进行监测活动项目的目的是否涉及广大律师,而不是小圈子活动,同时作为省级律协是惠及到地方律协。2、事中监管,监督中对相关事项的进行监控,防止其不按程序进行,形式上在网络时代全程监督成为现实,如网上直接实时监督动态呈现,图文并茂。通过考勤制度参会,会议纪录,监督活动的组织情况,会员履职勤勉的情况。3、事后监察,一件事做完之后要总结经验,活动形成的工作成果,能否由其他律师共享,找出成功或失败中的原因,以利再战,通过审核预测结果的相关依据监督项目预算执行是否规、合理,资金使用效率高低。
3、 创新监督,由于监事工作于律师协会的历史并不长,并无太多的模式可以选择,因此,监事会的创新工作尤其重要,在实践中,我们注意到,有以下经验可以总结:
1、 创新通过通过审核预测结果的相关依据监督监事会工作方式,提高了监事会的公信力和权威。从人这组成制度设计,培训制度等方面全方位进行。监事会为实现监督职能而制定对监督对象实施的规则和监事会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相结合。此外,为促进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监事会编制了《监事会工作指南》并适时更新。
2、 创新监事会的工作规定,一是明确了监事会的工作原则,即“对本会的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会对本会的工作,实行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相结合;常态事务监督与专项事务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3、 创新评价体系,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评价体系是其重要的表现形式,实现对于监督对象进行评价,奖优惩劣,推动律师协会工作的全面发展。广东省律师协会的绩效考核制度,监事会评价就是其中重要一环,监事会不参加理事会的打分,但是对监督对象进行评价。
最后,适应网络时代的新的监督形式变化、利用互联网加强、监督和指导、宣传工作。在科技发展迅速,互联网盛行的网络时代,监事会的监督也要有“互联网+”思维,将监事会的主要监督工作变成“互联网+监督”,使得监事会能够利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化、多元化建设成果,实现多元化一体化的创新监督工作。
履职几年以来,深深体会到,虽然我们和监督对象的工作角色不同,但都是为了律协的工作提升,为广大律师服务的,作为监事须严于律己,与相关委员会成员,主管会长,有更多的理解和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互相促进。本届律师的监事会的任务即将完成,衷心祝愿广东省律协乘风破浪,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