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2020)湘0111民初6565号
原告:张红萍,女,196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天心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龙彬,湖南宇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贺优优,女,198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
第三人:李喆翔(曾用名李哲),男,1987年7月20日出生,瑶族,住长沙市天心区。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580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张红萍负担。
审判员邓红梅
书记员罗彬
2020-08-05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裁定书
(2020)湘0111民初6565号
原告:张红萍,女,196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天心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龙彬,湖南宇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贺优优,女,198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
第三人:李喆翔(曾用名李哲),男,1987年7月20日出生,瑶族,住长沙市天心区。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580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张红萍负担。
审判员邓红梅
书记员罗彬
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