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执行人满洪涛、郭殿波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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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2020)黑75执530号

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负责人:符寅健,该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王娇,辽宁冠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满洪涛,女,1974年10月26日出生,回族,户籍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被执行人:郭殿波,男,1971年6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

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执行人满洪涛、郭殿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亚布力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亚布力人民法院收到本裁定书及卷宗材料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刘庆林
审判员刘中华
审判员边策
法官助理牛雅杰
书记员王静雪

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