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执行裁定书
(2020)青0105执52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闽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宁市城**建国物流建材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564922860Y。
法定代表人:范金洪,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英,该公司业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高海银、陈和庆,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范秋玉,女,汉族,1987年6月20日出生,住西宁市。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范金洪,男,汉族,1982年3月2日出生,住西宁市。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范德兴,男,汉族,1985年9月6日出生,住西宁市。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陈国辉,男,汉族,1973年1月7日出生,住西宁市。公民身份号码:×××。-
终结(2020)青0105执5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庄怀宁
审判员 敖敏
审判员 王艳利
二○二○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马静兆
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