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纶实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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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者: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曾俊华 根据腾讯公司发布的《2019微信年度数据报告》,2019年微信月活跃账户数超过11亿。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8月,微信公众号注册数量已...

作者: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曾俊华


根据腾讯公司发布的《2019微信年度数据报告》,2019年微信月活跃账户数超过11亿。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8月,微信公众号注册数量已超过2000万个。


作为自媒体的重要形式,越来越多的个人或者公司都注册公众号并通过发表公众号文章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态度和观点。同时,为了获得更高的关注度与流量,我们在公众号中或多或少会用到一些宣传语、他人的文章、图片、音乐、视频等,如果不恰当使用这些内容,微信公众号的主体可能就面临一定法律风险。


下面小编就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带你了解一下微信公众号运营中常见法律风险并提供一些防范建议。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一)不当使用文字作品


1.未标明作品来源即进行直接引用或者部分引用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所以,如果我们直接使用他人的文字作品却未表明来源,或者直接在公众号上把自己标为他人文字作品的作者等,都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防范建议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若在撰写公众号文章时,目的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那么此时可以不用经过原作者的允许,就可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其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但也需要注意,引用的部分也不能成为自己文章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否则依然可能侵犯他人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经纶实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2.虽标明作品来源但未经许可即转载
个别公众号运营者认为,原文转载他人文章只需标明文章来源即可径行转载,况且该文章原文并未注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字样,不构成侵权。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即便我们在文章中标明了来源,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依然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

防范建议即便他人文章中未标明“禁止转载”字样,也要先联系发表文章原文的公众号或者作者本人获得许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再进行转载。此类微信公众号文章大多属于“快消作品”,篇幅不大,内容比较简单,稿酬也相对便宜。如未获许可,不宜直接进行转载。

【经纶实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3.未经许可改编他人作品
未经许可改编他人作品,一般包括对他人作品作简单修改后署名自己为作者以及改变作品部分词句但保留作品主要内容两种形式。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作者享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意味着修改他人的作品再进行发表,同样需要原作者的许可。

防范建议先获得原作者许可,再进行修改。发表原创文章是较为稳妥的应对办法。

(二)不当使用图片作品


图片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若未经作者许可,将图片作品用于微信公众号中,则会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图片作品的作者常常以侵犯其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要求赔偿并获得法院支持,每张图片的赔偿价格为几百元至上万元不等。同时,个别图片会涉及到自然人的肖像不当使用,公众号主体会被起诉侵犯肖像权,这一问题小编会在下文述及。

防范建议使用免费正版图片库,例如今日头条对头条号的创作者提供了免费的正版图片库,供创作者选择。此外,可在商业图片库网站购买图片进行使用,此类商用图片库网站开通会员的价格大致为几百元/年,且使用数量不限,性价比较高。这种获取图片的方式通常被视作系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不会被认定为侵权。当然,若为节省开支,可自行拍摄图片,建立自己的图片库,以备日常使用。如无必要,最好不要使用搜索引擎软件上免费下载的图片,这类图片未有版权声明,图片上也未有任何标识,下载使用将面临极大侵权风险。

(三)不当使用音乐作品和视频作品


公众号文章中,我们常常会将他人的音乐作品插入文章之中或者作为文章的背景音乐,或者上传视频片段、修改视频内容、截取视频动图等,这都属于对该音乐作品或视频作品的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如未经作者许可,都可能会侵犯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防范建议先获得许可后使用,未获许可就暂不使用,文章内容和形式的单调好过承担侵权责任。音乐作品可以联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付费后取得授权。如果是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的使用,不要剪辑太多的音乐、视频片段,以免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

(四)不当使用商标


商标的最主要功能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此外,一些知名商标本身就带有树立商誉、保证商品品质、树立商誉的功能。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运营中,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为公众号的名称、信息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或者是公众号文章内容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使社会公众对于公众号服务的提供者产生混淆。此类侵权行为往往还涉嫌不正当竞争,即利用他人的商誉“搭便车”宣传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防范建议微信公众号帐号名称不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一致,不与已注册成功帐号名称重复,不要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联系在一起或暗示二者存在某种联系。同时,运营自己的公众号,最好能同步注册商标,拓宽保护范围,如自己受到侵权可以向微信品牌维权平台进行投诉。


广告宣传违法风险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以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之规定可知,只要我们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与推销自己所销售商品或所提供服务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即可被认定为广告。此时即便是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同样需要受到我国《广告法》的约束。在微信公众号的推广文案中,不当使用极限词汇(如“最”、“独”、“首”等)、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较多,而广告违法,被罚处的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数十万元,罚款金额甚至可以是通过该广告可获收益的好几倍,因此我们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或类似广告内容时需谨慎。

防范建议: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自己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同时,如果自己所在行业属于“金融、房地产、烟草、酒类、医药、医疗器械、保健品、教育培训、旅游”等特殊行业,需特别注意其特殊规定。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他人的广告,应全面审查广告内容的实质合法性后方可进行发布。


一般人格权侵权风险

(一)侵犯名誉权


在我们发表或转载的公众号文章中,不乏有针对其他公司、个人的批判性、负面评论性文章,或为针砭时弊,或为哗众取宠。无可否认,言论自由、舆论监督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每个主体对于互联网上的合理合法的监督、评论均负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但是,互联网上的消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发表或转载的每一篇公众号文章都进行了充分调查取证。微信公众号是自媒体,公众号发布者应当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我们在事实不清的前提下径行发表可能对公司、个人带有批判性、负面评论性的文章,会使该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此时可能已经侵犯到该主体的名誉权。

防范建议:清代金缨在《格言联壁》中有言:“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微信公众号应尽量减少发表或转载此类主观色彩较为强烈的评论性文章。若因特殊原因需发表或转载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客观中立为态度,文章中应尽量减少主观性、误导性词汇,不造谣,不抹黑。

(二)侵犯肖像权


我们的公众号文章中,会不经意地使用他人的肖像(主要是明星肖像权)。个别文章甚至只是对明星的赞扬,却也可能被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诉至法院。公众号文章侵犯肖像权的情形主要出现于公司作为运营主体的微信公众号上。公司公众号发表或转载文章的行为一般可推定为属于公司行为。同时,公司本身属于营利性法人,若发表或转载的公众号文章内带广告宣传语、公司的标识、商品或服务的链接等,则在司法实践中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公司试图借助原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和推广公司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防范建议:使用他人的肖像尤其是明星肖像作为文章配图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尤其是公司主体的微信公众号。要么就不使用,要使用就应得到肖像权人的授权或直接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果觉得自己的长相过得去)。同时,在使用他人肖像的同时,也不得对他人的肖像进行毁坏、侮辱、丑化等,否则此时不但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还可能同时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综上所述,公众号运营实际上就是一场赌博,亦即为了简单快捷、引流吸睛,我们在发表公众号文章时并不会过多去考虑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实际上我们的某些行为已经违法违规,我们赌的就是权利人或者行政机关没有发现我们或者即便已经发现我们但却不会对我们采取法律措施。我们的这一侥幸心理实在不可取。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也有写道:“ 从来如此,便对么?”同样的道理,从来没被告,不代表这种行为合法,不代表没有侵权。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在运营公众号过程中应依法依规,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如收到律师函、法院诉讼材料、处罚通知等文件时,应及时联系律师进行处理,在法律范围内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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