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文书样式,仅供各当事人和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参考使用)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决定书
(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用)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国家赔偿一案,……(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的决定,或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等情形),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情况、复议机关的复议情况,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时进行过质证的,写明质证内容)。
经审理查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的理由)。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赔偿的)
……(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第二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不予赔偿的)
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三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程序性驳回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的)
一、撤销……(机关名称和文号)决定;
二、……(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或者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四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
维持……(机关名称和文号)决定。
(第五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撤销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
一、撤销……(机关名称和文号)(国家赔偿)决定。
二、……(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或者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六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变更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
一、撤销……(原决定主文的事项);
二、维持……(原决定主文的事项);
三、……(其他决定的事项,如果变更决定的赔偿金额高于原赔偿决定且赔偿金已支付的,则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决定书样式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后,对案件实体作出决定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国家赔偿案件实体作出决定的,文书名称为“国家赔偿决定书”。
三、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
四、“经审理查明”部分按照时间逻辑顺序写明查明的案件事实。
五、“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部分着重说理,阐述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写明“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字样。如果涉及违法归责或过错归责的案件,则应在“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部分增加对违法或过错认定的内容。
六、国家赔偿决定主文中赔偿金额涉及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且作出决定时尚未公布该标准的,应当在决定主文后注明“本院赔偿委员会于××××年度国家赔偿金标准公布后十五日内,以通知书的形式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七、国家赔偿决定中涉及返还财产的,应当写明返还财产的履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