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驳回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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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特……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称,……(概述被申请人的意见)

经审查查明:××××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号裁决:……(写明裁决结果)

……(写明驳回申请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申请。

申请费……元,由申请人×××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制定,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裁决后,裁定驳回申请用。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被申请人为劳动者。

3.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事项包括:(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