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决定书 (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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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文书样式,仅供各当事人和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参考使用)  

×××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决定书
(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用)

                               (××××)×法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的情况)。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的,写明听取意见内容)。

经审查查明,……(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

……(如果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协议的,写明协商事实和协议内容)。

本院认为,……(决定赔偿与否的理由或者认为协商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予以赔偿)

……(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第二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不予以赔偿)

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三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部分赔偿的)

一、……(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决定书样式供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作出决定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实体作出决定的,文书名称为“国家赔偿决定书”。

三、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

四、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协议的,在“经审查查明”之后说明达成协议的情况及协议内容,并在“本院认为”部分阐明依法赔偿的依据,对赔偿协议加以确认。

五、“本院认为”部分应注重说理,阐述赔偿或不予赔偿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果涉及违法归责或过错归责的案件,则应在“本院认为”部分增加对违法或过错认定的内容。

六、决定主文根据是否赔偿的不同情况分别写明,如果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事项予以部分赔偿的,应当先写予以赔偿的部分,后写不予赔偿的部分。

七、国家赔偿决定主文中赔偿金额涉及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且作出决定时尚未公布该标准的,应当在决定主文后注明“本院于××××年度国家赔偿金标准公布后十五日内,以通知书的形式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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