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文书样式,仅供各当事人和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参考使用)
×××人民法院
决定书
(决定中止审查用)
(××××)×法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查×××(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中,……(中止审查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查。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决定书样式供人民法院决定中止审查国家赔偿案件时使用。
二、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
三、对于决定中止审查的案件,在中止审查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即可依申请或依职权恢复审查,无需作出恢复审查的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