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蔡海宁、欧阳婷撰写的《论电子证据的律师业务操作》被评为《广东律师》2013年年度文章评选三等奖。 2014年8月7日资讯动态1,029字数 42阅读模式 我所律师蔡海宁、欧阳婷撰写的《论电子证据的律师业务操作》被评为《广东律师》2013年年度文章评选三等奖。 点赞 https://www.geenen.cn/1675.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