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蔡海宁、欧阳婷撰写的《论电子证据的律师业务操作》被评为《广东律师》2013年年度文章评选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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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蔡海宁、欧阳婷撰写的《论电子证据的律师业务操作》被评为《广东律师》2013年年度文章评选三等奖。

我所律师蔡海宁、欧阳婷撰写的《论电子证据的律师业务操作》被评为《广东律师》2013年年度文章评选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