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合伙人蔡海宁、陈稚华律师《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判决许霆有罪缺乏依据》论文荣获“理论成果奖”三等奖。 2013年9月24日资讯动态1,057字数 45阅读模式 我所合伙人蔡海宁、陈稚华律师《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判决许霆有罪缺乏依据》论文荣获“理论成果奖”三等奖。 点赞 https://www.geenen.cn/149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劳动者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最高法发布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规定和申请再审规定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 我国建成世界最大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 最高法院举行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 周强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广东高院首次发布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案例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 构筑国家安全铜墙铁壁 推动新时代院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守法治信仰 铸就精神丰碑 加载中... 上一篇 我所合伙人游植龙律师《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论文荣获“理论成果奖”二等奖 下一篇 热烈祝贺蔡海宁主任获广东省信息产业厅颁发《荣誉证书》 200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