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10年5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并自2010年8月16日起施行。为便于各位同事了解该司法解释,正确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我所涉外部决定举行学习研讨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2010年8月27日下午2:30-4:30 地 点:本所大会议室 主持部门:涉外部 内 容: 1、该司法解释颁布的背景介绍; 2、该司法解释条文解读; 3、外商投资企业领域诉讼实践探讨。 请有兴趣的同事做好准备,并安排时间准时参加。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2010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