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赖” 让执行法官给你治治“能履行不履行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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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将至,所谓“人月两团圆”,各位“低调”的被执行人们,你是否担心因为走亲访友“露富”而与亲友疏远?你是否因为担心申请人不请自来而委屈家人“吃糠咽菜”?你又是否因为法官在你举家团圆时“登门拜访”而忐忑不安?如果是这样,我猜你肯定是患上了“能履行不履行,有也不履行后遗症”!这种“病”可不能小瞧,专在节前以及人生大事时发作,轻则影响个人身心健康,重则给家庭造成恶劣影响。在此,笔者郑重奉劝各位“患者”早治疗早受益!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特在节前开设“心理门诊”,帮助广大“能履行不履行,有也不履行后遗症”“患者”能够与家人过一个欢乐团圆的中秋节。  

“患者”A:法院判了,我不服,就不给他钱!较劲谁不会啊?  

“医生”答疑:咱们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啥?是生效的裁判文书!法院一审结果你不服,可以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上诉,那一审法律文书生效了,这就是执行的法律依据。如果你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的,执行的法律依据还是一审结果;二审法院改判的,执行的法律依据就是二审生效的判决。你心里觉得委屈,那也得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通过申诉、申请抗诉等方式维权,但不能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如果硬扛着不履行,不是跟申请人较劲,那是跟法律较劲,跟你自己过不去,实属抗拒执行,后果严重时,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患者”B:判了我也没钱,拿什么给他(申请人)?  

“医生”答疑:首先,你先把《报告财产令》接过去,好好看看,重点看一下说瞎话的法律后果,再把这份《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填一下,想想自己都有啥财产。房啊、车啊什么的大件,古玩字画金银瓷器等值点钱的小件,包包、手表之类的奢侈品,还有理财产品、存款、工资什么的都别忘了写上。顺便告诉你,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银行等部门跟咱们法院都联着网呢,一查什么都知道了,所以,不要存侥幸心理,藏着掖着对你也没好处。接下来,经过查询发现你确实没财产可供执行的,我们建议你在态度上诚恳点儿,跟人家申请人商量商量,能晚点儿要行不(这可不是让你缓兵之计,而是容你点功夫儿给人家筹钱去),人家要是同意了,你们达成个书面的协议,咱们法院监督你履行。在这里,提醒你,可别有什么花花肠子,动歪心思,如果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话,还会按着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这你又要问了,申请人要是不同意怎么着?——如果你说了实话,经法院审查确认你真的没有履行能力,首先,法院得对你进行高消费限制,也就是说你的衣、食、住、行消费水平、内容都会受到限制(当然,你会说,反正我也没钱消费,但这是法律程序,咱们法院得限制);其次,法院查控系统会一直对你的财产信息进行监控,一旦你有履行能力了,系统会向法院通报相关信息,所以,不要妄想能躲过一时,有了履行能力赶紧还给人家申请人,毕竟人家申请人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欠债还钱,诚实守信才是立身之本。  

“患者”C:什么叫限制高消费?别人知道我被限制高消费了吗?  

“医生”答疑:说具体点儿吧,一旦你收到法院给你的《限制高消费令》,说明在民航、铁路、不动产等部门的系统中已被列入了他们的“黑名单”,你再去买飞机票、高铁票,人家不会再卖给你。想想看,你们一家人本来开开心心到海南去旅游,行李都打好包了,单位也请假了,什么事情都安排了,一到买飞机票了,你买不了……媳妇儿的牢骚、孩子的抱怨,你作为一家之主的颜面何存哦?你要说,我不坐飞机、高铁,不住星级宾馆,没有进行高消费,你们就拿我没办法了吧!这你就又错了!咱们法院近年来推出了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曝光“服务”,会通过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媒体、自营媒体对依法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信息曝光,届时,你的照片、姓名、住所地以及应履行未履行的标的额都会以公告形式发布出去广而告之,之后,可能会出现在朋友圈、广场大屏幕、电视台等等,街知巷闻了,这其中,还包括着你的债主——申请人,他也会盯着你,一旦发现你进行高消费了,会向法院报告,随之你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惩戒力度要升级了。  

“患者”D:什么叫失信被执行人?我是真没钱,穷得叮当响了,也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吗?  

“医生”答疑:所谓“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即:揣着明白装糊涂,有钱就是不给的);二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即:跟法院耍赖、耍混、耍横的);三是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即:耍小聪明,想方设法把财产跟法院躲猫猫的);四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即:不拿法院《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当回事儿,说瞎话,欺骗法官的);五是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即:不拿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当回事儿,不让你高消费偏进行高消费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即:出尔反尔,说了不算,人家申请人好心容你功夫儿筹钱,和你达成了和解协议,你转头不认账不按照协议履行的)。  

“患者”E: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后果?  

“医生”答疑: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了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不能进行外,你个人到银行贷款、经营企业、参加招投标,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公务员等等都会被拒之门外;在很多地方,你的孩子考大学、考公务员、参军、上私立学校等等也会被受到限制;还有很多地方,联合通讯运营部门推出了专门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专属彩铃”订制业务,你的亲戚、朋友、合作伙伴、孩子的老师等等认识你的人在拨打你电话时,就会听到类似于“您拨打的机主已被XXXX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在经济活动中慎重与其交往,避免受到财产损失…”这样内容的彩铃,分分钟让你颜面扫地啊。随着咱们国家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诚信社会的发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生活、工作等多个方面的“圈子”会越来越小,失去了信用,意味着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患者”F: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一回事儿吗?  

“医生”答疑:也不完全是一回事儿。一旦你成为被执行人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管你有没有履行能力,法院都可以对你进行限制高消费,但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得看你是否违反了上述问题中涉及的六种情形。一旦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说明你肯定被限制高消费了,而且不止如此,还有一系列的信用惩戒措施。如果把“限制高消费”作为“黄牌警告”的话,“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意味着“红牌罚下”,所以,记得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啊。  

“患者”G:我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我老家70多岁的老娘顶名当着,即便是你们法院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也拿我没办法!  

“医生”答疑:这你就又错了!看过《执行利剑》吧,这里边那个大BOSS郑怀山比你懂法律吧,比你见过世面吧,他的公司不也是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护林老人顶名当着,最后怎么样了?还不是让咱们法院抽丝拨茧把他找出来了?话说回来,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啃老”,不觉得丢人啊!如果你还心存侥幸,那我再来给你念一段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即高消费)”。自己对号入座,总有一款适合你!  

“患者”H:我就不给钱,大不了拘留我!  

“医生”答疑:首先,你说少了。法律规定,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除了拘留,还有罚款,也就是说,你虽然豁出去了宁舍自由不舍财,但也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欠人家申请人的该给得给,还有法院开给你的罚单(罚款标准:自然人1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其次,你说轻了。你说的拘留,用咱们法律术语说是“司法拘留”,最长期限也就15天,这还真不算“大不了”。咱们刑法有个罪名叫“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一旦涉嫌构成“拒执罪”的,会由公安机关负责来侦查、搜集证据,然后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再审理。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拘留还是取保等,你将都是处于失去自由的状态。再次,你说早了。如果“拒执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成立,那是刑事犯罪。对你个人而言,入党、参军、就业,甚至想当村干部,都没戏了。有公职身份的,还会被“双开”;还有你的孩子,也很可能会因为你这个刑事犯罪记录,在考学、就业、入党等政审环节无法通过……   

“患者”I:拖着呗,能拖一天就一天,早晚给他(申请人)不就行了? 

“医生”答疑:想得太简单了吧?好好看看判决书,上面有句话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就是说拖一天还要支付给申请人对应的利息,拖得时间越长,最后需要支付的利息就会越多。你自己算算账,这样合适吗?    

“患者”J:我跑了,让你们找不着我,看你们从哪里执行去?!  

“医生”答疑:好啊,想走就走呗,反正现在好多地方都联网了,有句老话叫“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你不会不用身份证吧?你不会一辈子不和自己家人联系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形地信用惩戒跟着你,申请人、社会公众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你,又能躲到哪里去呢?情节严重的,法院还可以通过联动机制委托公安部门网上协查,对你的下落跟踪调查、“留置”……再想想啊,躲了一圈发现不行,回来找法院履行吧,别忘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怎么样?各位“患者”,不论你是人在外“漂泊”,还是心在外“漂泊”,看完上面的内容,你是否有所心动了?马上拿起电话,联系申请人或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吧!家人在等你一起中秋团圆过节哦。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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