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司法拍卖 变卖 以物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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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被执行人没有存款,但是有固定资产可供执行。比如房产、车辆。那这些固定资产是怎么执行的呢?来听听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给大家说一说司法拍卖、变卖以及以物抵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固定资产处置的流程分为查封、评估、拍卖(一拍)、拍卖(二拍)、变卖、以物抵债等环节。  

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对外委托评估财产价值,公开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清偿申请执行人债权的行为。  

变卖  

变卖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相关部门代为出卖或者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将所得价款给申请执行人以清偿债务的行为。  

以物抵债  

以物抵债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金钱债务,双方约定以特定物替代原金钱债务清偿债务的行为。  

典型案例

2014年6月19日,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向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400万元,以扩大公司经营,邹某、陶某自愿为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许某、陈某自愿用其房产为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未按时还本付息。2017年9月6日,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邹某、陶某、许某、陈某等人偿还借款本息共计523.44万元。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本息523.44万元;若被告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未按时兑现,原告有权选择就许某、陈某抵押的房产以拍卖、变卖的方式赔偿,或要求邹某、陶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盘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邹某、陶某、许某、陈某等人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2017年10月23日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到盘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陈某抵押的房产进行查封,而后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然后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在淘宝进行拍卖,但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最后,申请人申请以最后一次流拍价1164.2万元进行以物抵债。差价部分由原告汇入法院账户,补给许某、陈某。8月27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强制移交该房屋给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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