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哎!我的调解书都生效已一个月了,濑濑还是躲着不见,不还钱?我该怎么办呢?
答:别急呀,我带您去了解申请强制执行的立案全过程。
问:不能等了,快带我去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管辖如何确定?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第四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问:那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要求吗?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问:执行立案,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执行立案需要填写申请执行表、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表、提供申请人、代理人的主体信息及授权委托手续和执行依据原件(如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
问:应如何填写呢?
答:申请执行表: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名字、名称、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文书送达地址;申请执行内容填写判决主文信息,另可加入要求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人的主体信息是指,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公司的,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以及公司的法人证明,均需要盖章哦。申请人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执行事务的,请另外提供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函。 按照您的情况,您的主体信息是自然人,且并没有委托律师办理执行事务,只是递交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即可。
生效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