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弄懂执行 维权不再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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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面对矛盾纠纷时,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论是调解还是判决,都不意味着矛盾纠纷的终结,很多人就不得不面临一个情况——申请强制执行。  

什么是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将向银行、信用合作社、车辆管理部门等单位调查被申请人存款、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并对其采取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当出现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转移财产,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等行为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情节严重时,人民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最高可达15天。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在弄清楚强制执行是什么之后,那我们该如何申请呢?  

首先,在拿到判决书或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后,先不要着急去法院申请执行,文书生效是有一段时间的。一审判决的生效之日为原、被告最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生效后再经过给对方的履行期,如果对方还是没有主动来偿还,就只能由原告再去法院申请了。  

其次,申请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是强制执行申请书,跟起诉状一样,都是按照被告人数加一。二是申请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个人的话身份证即可,公司则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且须与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一致。三是拿到的判决书或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这是申请执行的依据,必不可少。  

若非申请人本人办理,个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代为办理,公司则可委托单位员工,但需附上员工的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拿到授权材料。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递交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执行窗口即可。  

执行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做?  

申请材料递交了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什么都不用再做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法院多番查询后,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这时就需要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进行协助。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或者其未申报的财产线索,应当立即拨打法院执行局电话提供线索,协助执行干警采取执行措施。  

盱眙法院“执行110”机制建立以来成效显著,通过设立24小时执行举报电话,即时获取执行线索并快速出警,严格做到“有举报电话必有接听,发现被执行人线索必有出警”。目前已有大量执行案件取得进展,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牢记以上“三问”,弄清执行真章,让我们保持冷静头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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