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王良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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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裁定书

(2020)黔0303执67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厦门路天安酒店第**整层房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174113804XT。
主要负责人:张家骐,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理,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王良琴,女,汉族,1945年6月13日出生,住贵州省桐梓县。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占阳
审判员吴昊
审判员汪明秀
书记员郑启伟

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