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婚姻纠纷案件、离婚案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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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案件立案须知离婚案件起诉需提交如下材料:

1、起诉书(原件,2 份)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信息资料,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带原件核对,交复印件,1 份)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材料 1 套

  • 律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
  • 亲属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亲属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信息资料(复印件,1 份)

5、原被告之间形成婚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关系证明资料等(复印件,2 份)

6、原被告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户口簿、DNA 鉴定报告等证明(复印件,2 份)

7、其他证据(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 A4 纸复印并整理成册,2 份)